纪念《马鞍山市采石风景名胜区条例》施行3周年暨宣传月启动仪式在采石矶景区成功举办
来源:采石风景名胜区
《马鞍山市采石风景名胜区条例》是经十六届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通过和十三届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九次会议批准,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一部关于采石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管理方面重要的综合性地方法规。这部法规为马鞍山市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在采石风景名胜区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和深远影响。
7月1日上午,为纪念《条例》施行3周年,持续推进《条例》宣传贯彻,采石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在采石矶景区北门广场举办了纪念《条例》施行3周年暨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

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郝世铸出席启动仪式,市司法局、市文旅局、市林业局分管领导,采石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景区管理处、江东旅发公司干部职工代表,采石街道、马鞍山一中、采石小学、采石派出所、采石司法所等风景区规划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及干部群众代表参加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市委副秘书长、采石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殷宏斌现场致辞,他表示《条例》公布施行3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及社会各界广泛关心和爱护下,采石风景名胜区各项事业取得显著进步和突出成绩,充分彰显了法治力量在促进风景区保护管理方面的巨大作用。当前风景区管委会以持续做好《条例》宣贯为抓手,把7月份作为《条例》宣传月开展系列宣贯活动,以线上线下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推进《条例》进景区、进景点、进机关,营造社会公众关心、重视和支持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推进风景区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活动现场精心设计了一系列《条例》普法宣传环节,现场嘉宾、群众、游客等在“保护风景名胜资源人人有责”承诺墙上进行集体签名,来自风景区管委会的工作人员结合宣传展板现场讲解《条例》内容要点和贯彻情况,介绍风景区总体规划情况,组织开展《条例》线上有奖知识竞答等活动。同时,风景区管委会业务科室联合有关单位还设置了普法咨询台,现场开展普法咨询,介绍风景区最新工作进展。整场活动普法气氛热烈、现场参与度高、宣传氛围浓。在场的来宾、群众、游客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对风景区保护管理的政策法规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真正认识到保护风景名胜资源是每一个单位和公民应尽的义务,今后要更加珍惜爱护各类风景名胜资源,为美丽中国加分。

